德纳影业“卖身”长城影视 股票继续停牌中

时间:2017-03-20 星期一 作者:佚名

  3月16日,德纳影业(839069)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该公司表示,近期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股转公司批准,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点为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

  在暂停转让期间,德纳影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11月17日、12月1日、12月15日、12月29日、2017年1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6年12月12日,德纳影业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即公司股东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71,以下简称“长城影视”)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附条件生效的》。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影视将持有德纳影业100%的股权,德纳影业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一)》等监管规定,德纳影业对上述收购事项进行了披露。

  根据德纳影业股东与长城影视已签订的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长城影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2)长城影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组相关事项。(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终止挂牌事宜。(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本次收购能否取得上述同意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同意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故德纳影业表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向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并于2017年1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德纳影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分别于2017年2月6日、2月9日、2月16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德纳影业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告并恢复转让。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德纳影业于2016年8月12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连锁影院的投资管理。